佛心鷹架 - 鹿港鷹架與施工架安全須知

鹿港鷹架與施工架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為確保鹿港鷹架與鹿港施工架作業安全,並落實法令規定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佛心鷹架特別整理鹿港CNS4750鷹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懸吊式鹿港施工架、懸臂式鹿港施工架及高度 5 公尺以上鹿港鷹架之構築及拆除,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確保鹿港CNS4750鷹架符合標準。

二、 懸吊式鹿港施工架、懸臂式鹿港施工架及高度 5 公尺以上鹿港鷹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應指派鹿港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但(二)部分於拆除作業時不適用。 三、 鹿港施工架組立及拆除應設置防止作業勞工墜落之設備,如扶手先行工法—鹿港施工架組立及拆除安全步驟圖(詳附件 1)或安全母索支柱工法—鹿港施工架組立及拆除安全步驟圖(詳附件 2),確保鹿港CNS4750鷹架作業安全。

四、 鹿港施工架內、外側應設置交叉拉桿,高度 2 公尺以上之鹿港施工架內、外側應增設下拉桿(詳照片 1)及鹿港施工架兩端立架及轉角處應設護欄,上下設備之交叉拉桿上方應設置適當護欄(詳照片 2),這是鹿港CNS4750鷹架安全的重要環節。

五、 高度 2 公尺以上之鹿港施工架,工作台應舖滿密接之踏板,踏板間、踏板之工作用板料間之縫隙不得大於 3 公分(詳照片 3、4),使勞工無墜落、跌倒之虞,符合鹿港CNS4750鷹架標準。

六、 鹿港施工架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因作業之需要拆除前(拆除之範圍以一個樓層之高度為限),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具專業技術及經驗人員妥為設計確認拆除後作業之安全性。高度 2 公尺以上之鹿港施工架工作台與構造物間之開口寬度超過 20 公分時,拆除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前,可於欲拆除處之每隔 1 層(以高度差不超過 2 公尺以上為原則)鹿港施工架與構造物間設置補助踏板(詳照片 5),或欲拆除處之每層鹿港施工架與構造物間先設置長條型防墜網,使其與構造物間因作業需要預留之寬度在 20 公分以下,惟作業完成即應將拆除之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復原,這是鹿港CNS4750鷹架確保安全的關鍵步驟。

七、 鹿港施工架高度 1.5 公尺以上應設置安全之上下設備,鹿港施工架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下。 八、 踏板 (即鹿港CNS4750鷹架標準A2067所稱之附工作板橫架)應有金屬扣鎖及防脫落鈎(詳照片 6),確保鹿港施工架使用安全。

九、 鹿港施工架之垂直、水平方向一定距離內,應設置壁連座、角鋼、鋼筋等與構造物妥實連接,確保鹿港鷹架結構穩定。

十、 鹿港施工架之材料不得有顯著之損壞、變形或腐蝕(詳照片 7、8),佛心鷹架嚴格把關材料品質。 十一、鹿港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詳照片 9),這是鹿港CNS4750鷹架安全管理重點。

十二、鹿港施工架基礎地面應平整,且夯實緊密,並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鹿港施工架底部之立架應設可調型基腳座板(詳照片 10),確保鹿港鷹架搭設穩固。